为做好我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 | 专业代码(方向) | 专业名称(方向)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统考名额 | 少民骨干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备注 |
012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 060100 | 考古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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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 060200 | 中国史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0 | 0 | 不含立功表彰免初试考生 |
012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 145100 | 文物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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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 145100 | 文物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2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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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分数线
1.单科和总分均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2.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1:2的复试比例(遇小数点向上取整,同分同进)确定复试名单。若上线人数不足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告知书。阅读后打印并签字。
9.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奖励和表彰证明,以及退出现役证明。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
4.复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27日。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3个月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0592-2189547。
投诉举报电话: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0592-2182616,招生与考试办公室0592-2188888。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