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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学生请假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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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同学:

为了规范在校生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学院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本科生考勤与请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学生请假流程,本请假流程适用于正常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含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外出活动和学期中研究生外出调研活动。因病请假的,应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而须离校、无法参加课程学习时,应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证明办理事假手续。如因参加就业面试、家中变故等确需请假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流程如下:

一、请假步骤

1.根据请假事由,下载并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请假单》《厦门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或《厦门大学研究生外出调研学习申请单》,一式一份在正常学期内的所有外出离校,本科生必须首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签字,研究生必须首先征得导师同意并签字。

2.本科生请假

本科生请假,应首先报班主任批准。其中,请假天数在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下的,由辅导员批准,学院备案;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七天以下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学院备案;七天以上(含七天)一个月以内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学院党委副书记共同批准,报学院、学生处备案。一个学期内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或累积超过5周者,应当根据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在外参加比赛、社会实践、田野调查等活动期间的请假,由带队老师或责任人批准。

3.研究生请假

一周以内的离校,请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请假单交南光一313辅导员处备案。若请假超过一周,除需经导师同意外,还需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目的地不论省内省外,请假单签字流程相同。原则上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若导师确实无法签字,需使用电子签名,请务必同时附上与班主任、导师请假的邮件作为附件。请假务必提前,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请假程序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3.提交纸质请假单/外出调研申请单之后,登录学工系统,在学生离校申请应用(https://xmuxg.xmu.edu.cn/app/382)进行离校申请报备。在正常学期内(秋季、春季、夏季学期)的离校都必须在系统中报备。

4.返校申请及抵校后管理。请假期满后,需返校销假。因病请假返校的同学,在返校后需立即向教学秘书提供《厦门大学研究生因病复课审批表》。若在请假期间,学生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学籍异动的时限时长。

二、注意事项

1.准假离校后,通过自学等方式保持学习进度。离校期间,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期满后及时销假返校,完成学业。

2.未经允许,私自出行,后果自负。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因病复课审批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研究生请假单.doc

  附件3:厦门大学本科生请假单.docx

 附件4:厦门大学研究生外出调研学习申请单.docx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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