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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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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职业规划,结合历史学、考古学等学科特色,规范转专业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为有效地筛选出契合学科专业特色的学生,保障转专业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2025修订)》的通知(厦大教〔20252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细则、组织考核、审议录取名单,并全程监督工作规范。

四、考核实施

(一)实施细则与接收计划

接收计划:每学年第一、第二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专业规划,制定接收计划(含历史学、考古学专业接收人数),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细则审议:本细则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资格审查

转出资格: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转入资格:申请历史学/考古学专业的转入者,需对本专业怀有浓厚兴趣及清晰发展规划,且在原专业绩点排名前50%。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未按时报名者,其转专业申请均不予受理。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基础知识:历史学专业主要考察中国史、世界史基础理论及史料分析能力;考古学专业主要考察考古学概论、文物保护基础及田野实践认知。

综合素质: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与创新潜质,着重考察其对学科前沿的了解及科研兴趣。思想品德考察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形式 

笔试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形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8分钟。根据各专业接收条件与考核成绩,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核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择优拟定录取名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60%。录取时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且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可一并录取。

(二)要求

1. 拟录取名单经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公示。 

2. 学院公示期间,若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接收名单上报教务处。

六、其他要求

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简称“拔尖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以及国际化试验班等涉及跨专业选拔学生的,除另行规定外,遵从本规定。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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