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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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7&wbnewsid=110232的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各项奖学金名额指标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奖学金名称

名额

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5

1000元/人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11

500元/人

学业进步奖学金

≤1

500元/人

学术创新奖学金

≤5

500元/人

社会实践奖学金

≤3

500元/人

志愿服务奖学金

≤3

500元/人

社会工作奖学金

≤3

500元/人

文体优秀奖学金

≤3

500元/人

其他六种奖学金

≤11



三、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清单

1.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本科生事迹汇总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2.已获得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5年11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因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5.凡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六.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313b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班长处,材料主题注明“**申请表--姓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表头,例如:“***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5月29日17:00前。


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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